律师函吓唬还是诈唬,在法治化高度发展的今天,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学法,在倒退10年,那个时候文盲是一抓一大把,国家对教育改革后,实行了最低9年义务教育,慢慢的文盲就不多了,法盲多了起来,最近抖音上流行一个段子,“小心律师函警告”哦!这个引发的社会的巨大争议,今天就带大家来看看什么是“律师函”。
其实律师函又被称为合法的恐吓信,通常律师函是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的委托人,通过律师来进行了法律术语加工的警告性的文件,主要的目的就是为了震慑对方。之所以很多委托人倾向于用这种方式处理,问题就在于律师函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比诉讼来的更为高效,又比口角之争来的更正式。
律师函作用?
第一点: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。
第二点:行使不安抗辩权。
第三点:解除合同。
第四点:固定事实。
第五点:表明态度。
第六点:解决诉讼时效性问题,这个很重要啊,要把它记住。
第七点:增加压力,要迫使对方呢能够跟你和解。
当他盖上律所的公章,同时签下了律师的名字,一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,之前我们就靠着这个一封律师函,迫使对方三天内就跟我们和解了,替咱们当事人拿到了工程款。所以如果你也想尽快和解啊,谈判拿到工程款,那你可以联系我,那帮你要回每一笔工程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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